今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出通告,决定在武汉市公共场所实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要求各区、各级部门落实职责分工,加强检查与监督。
↑↑点击图片进入最新推送↑↑
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 邮编:430205
版权所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鄂ICP备 050033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