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徐承启)12月7日中午,法律知识讲座在旧图书馆3号报告厅举办。本次讲座由我院准律师协会主办,我院法学教授、准律师协会指导老师李志明担任主讲人。
此次法律知识讲座举办的目的是,向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激起其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热情,使其知晓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
讲座伊始,李志明教授分别从法的规范与作用、法制社会评价标准、宪法之宗旨三个方面讲述法的真谛和宪法之宗旨。其中,李志明教授举例说明了亚里士多德、管仲、柏拉图三位著名思想家的思想,来讲述良好秩序的追求与维护是法律的最高价值追求,还解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含义。接着,李志明教授讲解了自己对法的认识,以及中外宪法的历史与发展,其中,重点讲述了1982年宪法的四次修正内容及其核心观点。最后,李志明教授讲述了主席任职资格与缺位替补制度、全国人大选举和决定人员、任职两届的职位等当今宪法重要制度。
“了解法律不是一朝一夕的,最重要的是培养法律思维。知道一个法律条文怎么说怎么写,不等于对法律了解了。遇到生活中的任何事情站在法律角度考虑事情,才是真正的知道法律。”讲座结束后,李志明教授这样与学生交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