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材选用办法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7-13浏览次数:626

教材选用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选用高质量的教材,是稳定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为了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本专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教材,是指与课程配套,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本科教材,包括必修课教材和选修课教材。

第二条教材选用必须以本专业教学计划为依据,选用的教材应当是经过教学实践检验、深受师生欢迎的公开出版的教材,其内容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

本专业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质量优先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选用国家重点教材和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列入“十五”与“十一五”规划的教材);优先使用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推荐的教材;

(二)先进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既要科学地、系统地阐述本学科的理论,反映本学科教学改革的新经验和科研新成果,又能适应本科教育的实际需要,有利于课堂教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同时具有经济适用性。

(三)分类选用原则。

1.公共课与基础课类教材,以国内外知名的经典教材为主,优中选优,构建稳定的公共课与基础课类教材平台。

2.专业基础课类教材,在坚持“优先原则”基础上,兼顾区域性合作成果,建立相对稳定的若干个专业基础课类教材板块。

3.专业课类教材,在选用传统优秀教材的基础上,根据本专业需要和学校实际,补充一部分形式多样的、具有前沿性的自编教材。

(四)理论联系实际原则。选用的教材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有助于学生准确把握本学科理论知识,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时效性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在同类教材中,选用近三年出版的、质量最高的新版教材。

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等的相同课程,原则上选用同一种教材。

教材选用程序。

(一)每学期教学任务下达后,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教材选用申报相关表并报系。

(二)系汇总教研室选用教材情况,按照教材选用原则,对教研室推选的教材逐一审定,经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核。

为了节约资金,减少教材的积压浪费,各系的教材选用方案一经审定不得随意变更。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教材的,应由课程所属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教研室审定后报系批准。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