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光谷学者计划”工作,吸引培育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光谷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鄂二师院人〔2016〕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光谷学者”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海内外、校内外符合申报条件人员。
二、申报程序
1、确定岗位。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提出设岗申请,填报《“光谷学者计划”设岗申请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汇总,经学校审核确定后公布。
2、学校评议推荐。校内外申请人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并填写《“光谷学者”申报表》(附件2)、《“光谷学者”聘期目标计划书》(附件3)。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学术评议,提出推荐意见,于10月30日前报组织人事部汇总。
3、学校研究审定并公示。
4、签订协议。组织人事部及岗位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实行合同管理。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光谷学者”申报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943520
联系地点:行政楼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