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院务公开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11浏览次数:103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加强我院民主政治建设,提高院务公开工作质量,推进我院的稳步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并深入贯彻党和政府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学校关于校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牢固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意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树立廉洁、高效的办事形象。

二、 院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院务公开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真实公正原则。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应当公平公正

(三)注重实效原则。要从学院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有利监督原则。要有利于教职工知情,方便教职工办事,有利于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 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根据校务公开相关制度,成立院务委员会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党总支书记、部门工会负责人、院团总支负责人、教师代表和办公室代表组成。学院办公室负责实施院务公开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和院务委员会的督查下,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学院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与检查

、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院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实行院务公开。凡是有关我院改革发展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有关重大项目的审批和学院管理的重大事项,有关我院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学校机密、学校未完成的决策、个人隐私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都应予以公开。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院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实施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和结果;

(二)学科建设、专业设置方案及相关制度;

(三)学院经费划拨经费使用情况;财务预、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开支情况;各种经费管理制度及使用分配标准情况;

(四)学院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情况;教师、干部聘任,职称评聘、晋级晋职的条件、名额分配、评聘办法和结果;教学、科研、管理工作量计算标准与岗位津贴分配原则,比例计算办法;教职工工资晋升及福利奖惩制度、人员奖惩办法等; 

(五)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及任期财务状况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六)学院人才培养规划;招聘、引进人才的岗位、条件、方法和结果;学科及学术带头人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七)学院对外合作办学签署的有关协议及协议执行情况;

(八)学生工作,包括学生奖惩、学生管理制度、评优评奖、推优、助学贷款、困难学生补助、招生、转专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九)学院的信访工作;

(十)其他与教职工与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院务公开的内容,视学院的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院务公开栏公示;

(二)学院全体教职工会议;

(三)部门工会负责人参加党政联席会议;

(四)学院教职工大会制度

(五)学院网页;

(六)设立院务公开举报意见箱。

、院务公开的规范程序

(一)院务委员会审议和确定院务公开的方式和事项

(二)院务公开由院办公室具体承办并组织实施院务公开工作; 

(三)院务公开具体承办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收集和整理教职工意见,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院党政领导反馈情况;

(四)院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教职工集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应及时研究,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解答、回复或通报。

、院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发挥学院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与院务委员会的领导作用,做到院务公开有组织、有领导、有控制;

(二)做好院务公开的计划与总结工作;

(三)建立民主决策机制,以人为本,广开言路,民主管理。在学院重大问题决策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征求群众的意见,以便形成科学决策;

(四)做好日常院务公开的自查工作,寻找不足,及时整改。

、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马克思主义学院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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