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简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28浏览次数:106

课程名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类别:通识必修课

选课对象:全校本专科学生
总学时:42
学 分:3
教材资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修订版
考核方式:考查与平时相结合,本课考核方式为综合考评。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40分(其中:上课出勤10分、作业10分、期中考试20分);参加实践教学活动10分;期末考试50分。
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简称“中央16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和《〈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从2006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可见,本课程是经过研究后而修订的一门必修课程;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重要课程之一,是高等学校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法律素质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环节。
  本课程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荣辱观、人才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实践观教育为主线,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依据大学生成长的基本规律,教育、引导大学生加强自身思想道德修养,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的一门课程。